在执行案件中,债务人常通过虚构权利主张、伪造交易关系等方式逃避执行,而案外人则可能以“实际权利人”“买卖不破租赁”等理由阻却执行。这类争议不仅涉及复杂的法律逻辑,更直接影响债权人能否实现权益。本文将通过解析执行异议之诉中的攻防要点,为债权人提供实操指引。
在执行异议之诉中,两类争议尤为突出:
1. 案外人主张实际权利人对抗查封
实践中,被执行人常通过借名买房、股权代持等方式隐匿资产。例如,被执行人甲借用乙的名义购买房产并签订代持协议,法院查封后,乙以实际权利人身份提出异议。根据《九民纪要》第127 条,法院原则上以不动产登记为权利外观,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形可穿透认定实际权利:
购房款由实际出资人支付且持续占有房屋;
代持协议真实有效且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风险提示:借名买房需保留完整资金流水、代持协议及实际占有证据,否则可能因举证不足被驳回。
2. 承租人主张买卖不破租赁阻却执行
被执行人与案外人虚构长期租赁合同,以先租后抵为由对抗执行。
例如,某被执行人在房产抵押后与亲友签订20 年租赁合同并伪造租金支付凭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31 条,法院重点审查:
租赁合同是否在查封或抵押前签订;
承租人是否实际占有使用房屋;
租金支付是否符合市场价格。
实务策略:申请法院调取被执行人银行流水,核查租金支付真实性;实地勘查房屋现状,若长期空置或由被执行人实际控制,可主张租赁合同无效。
1. 法律逻辑与实务突破
《九民纪要》第8 条确立了权利外观主义原则,但以下情形可突破登记公示效力:
借名买房:实际出资人能证明支付房款、实际占有且无规避执行意图(如为规避限购政策则不被支持);
股权代持:隐名股东需提供代持协议、出资证明及参与公司经营的证据,否则法院倾向于保护善意第三人。
典型案例:在某股权转让纠纷中,法院认定名义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存在恶意串通,判决实际控制人直接承担债务责任,穿透了股权代持的外观。
2. 证据链构建要点
资金流向:提供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明实际出资;
实际控制:收集物业费、水电费缴纳凭证、房屋钥匙交接记录等;
意思表示:通过邮件、微信记录等佐证代持合意。
执行异议之诉是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攻防焦点,律师需以穿透式思维破解权利外观,通过证据链构建、程序选择与技术赋能实现债权回收最大化。在实操中,既要善用《九民纪要》《民事诉讼法解释》等法律工具,又要注重与法院、当事人的沟通协作,在维护债权人权益与保障案外人合法权利间寻求平衡。通过将法律智慧与实战经验深度融合,方能在复杂执行案件中筑牢风险防线,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优解。
王超律师毕业于西南大学具有律师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
▌专业领域
民商事各类合同纠纷与争议解决、婚姻家事与继承、劳动争议、金融与合规法律事务
▌代表性案例
2023年实习期间参与办理案件30余起,涵盖:
▌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争议解决;
▌婚姻家事: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遗产继承等;
▌ 劳动争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工伤认定、薪资追索等;
▌ 企业非诉服务:合规管理体系搭建、合同审查、债务纠纷谈判。 ……
善于通过调解、诉讼等多途径高效化解矛盾,注重证据链梳理与法律逻辑构建,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服务特色
金融+法律双重视角:结合多年金融行业经验,精准识别银行、私募业务中的法律风险点,提供“行业化+专业化”解决方案。 家事纠纷温情化处理:在离婚、继承案件中兼顾法律理性与情感沟通,助力当事人减少冲突、达成最优结果。 企业合规务实落地:针对中小企业需求,设计可执行的合规管理方案,降低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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