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盈律所·执行攻略|悬赏公告制度的实务应用与操作指南:以申请人为视角|苏缘圆律师

 “官司打赢了,钱却拿不到”——这曾是多少胜诉当事人的无奈心声。财产误封、虚假诉讼、恶意转移财产,堪称执行路上的三座大山。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10号),自2025年7月24日起施行,直击执行痛点,为权益兑现开辟新通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22条,悬赏公告的启动需满足以下条件:

穷尽执行措施:法院已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传统调查手段(如不动产登记、车辆信息查询)等,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核查,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申请人主动申请:申请人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明确悬赏金额、奖励比例及财产线索范围。

特定案件类型:适用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财产隐匿或转移的案件,或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情形。

实务提示:申请悬赏公告前,申请人应先核查法院是否已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进行过全面查询。若法院未采取上述措施,需先推动执行程序,再申请悬赏公告。

起草悬赏公告申请书内容要素:需明确悬赏金额(可按执行标的的比例设定,如10%)、举报线索范围(如银行存款、不动产、债权债务等)、悬赏期限(通常为案件执行完毕前),并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保密。法律依据:引用《民事诉讼法》第26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说明申请的合法性。
法院审查与公告发布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符合悬赏公告的适用条件后,将在法院官网、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或地方媒体上发布悬赏公告。实务案例:如监利市人民法院发布的悬赏公告中,明确标注了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悬赏金额及举报方式,便于公众查阅和参与。
举报线索的处理与赏金发放举报人可通过法院指定电话或线上平台提交线索,法院需对线索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关键条件:线索需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信息,且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若多人举报同一线索,赏金由最先举报者获得。实务操作:法院通常会登记举报时间,并对线索逐一核实。例如,监利市人民法院规定,举报人需到法院登记身份信息,且法院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申请人需承担的成本与风险经济成本:悬赏金额需由申请人预缴,若案件最终执行到位,法院将从执行款中扣除赏金。但若案件未执行成功,申请人需自行承担成本。法律风险:若悬赏公告内容表述不当(如泄露被执行人隐私),可能引发被执行人或第三方的诉讼。应对建议:悬赏金额应合理设定,通常为执行标的的5%-10%,避免过高加重自身负担。公告内容需严格限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避免披露无关信息(如被执行人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举报人的隐私保护问题悬赏公告依赖社会公众的参与,但举报人可能担心遭受报复。法院需建立严格的保密机制,如对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加密处理。实务操作:法院应通过书面承诺书形式,向举报人说明保密义务,并在公告中注明“对举报人身份及线索严格保密”。
法院执行程序的衔接问题悬赏公告并非替代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而是补充手段。若法院未穷尽执行措施即启动悬赏公告,可能被认定为消极执行。应对建议:申请人可通过复议或向上级法院投诉,要求法院优先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再视情况启动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制度通过调动社会力量,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创新路径。但其有效运行依赖于申请人对法律规则的精准把握及实务操作的规范性。建议申请人在启动悬赏公告前,充分评估案件执行难度,与法院沟通执行计划,并通过合理设定悬赏条件,最大化实现权利救济。同时,法院需完善配套机制,确保悬赏公告的合法性、公正性与社会公信力。

▌执业领域

苏缘圆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民商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  。苏律师执业 4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

苏缘圆律师参与过多个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法律工作;在河北雄安新区孵化器公司从事过大量雄安公司设立、变更、注销、财税社保及公司法律顾问等业务。

苏缘圆律师处理过大量的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有处理故意伤害案件、诈骗案件等多个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擅长商事合同的审查、代理过多个涉军诉讼案件。

苏缘圆律师在民商事诉讼领域办理各类案件数百起,深谙各种类型案件。长期一线的办案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也曾担任河北某知名房地产开发公司、建材公司、纸业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成功办理多宗国内知名纸业公司商标权侵权案件。在公司争议解决领域,苏缘圆律师曾处置过大量股权转让纠纷、隐名股东争议以及公司控制权纠纷等案件。
在婚姻家事领域,苏缘圆律师代理过数十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苏缘圆律师擅长代理重大、复杂、疑难诉讼案件,包括处理过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多起军产房纠纷案件等各类纠纷。在前述案件的代理中,苏缘圆律师能够通过灵活运用争议解决手段,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综合解决方案,并最终实现当事人的目的。
▌代表性案例

▌在某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事仲裁案件中代理申请人,经历近两年的仲裁程序,为当事人追回了数千万元的欠款。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军区保定某离职干部休养所与张某1、张某2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二审中代理被告与被上诉人,深谙军事法规、政策,为当事人取得了驳回起诉的结果。((2023)冀0606民初4238号、(2023)冀06民终5116号)

▌在齐某与宋某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二审中,代理被告与被上诉人,最终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2023)冀0606民初1925号、(2023)冀06民终3760号)

▌在孙某与米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代理被告,运用法律的武器最终取得了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的结果。((2024)冀0602民初4139号)

▌在冯某等多人诈骗罪刑事案件中,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与庭审应变能力,为被告人将检察机关的最开始的建议量刑刑期由三年左右降低至不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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